一、财会档案的形成与归档工作
根据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1984年颁发的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》明确规定:在会计年度终了后,各单位每年的会计业务材料暨形成会计档案,都应由财会部门按照归档的要求,负责整理立卷和装订成册,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~二年,期满后,应由财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档案部门。所以说,财会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职责。
二、财会档案的分类与标识
1、财会档案的标识符号:CK
2、财会档案的分类方案:CK11 综合类(上级与本校有关财务管理文件入此)
CK12 会计报表(各类统计报表、预决算报表等入此)
CK13 会计账簿
CK14 会计凭证(银行存款对账单、余额调节表入此)
CK15 工资清册(各种奖学金、贷学金、工资转移证明等入此)
3、立档单位代码: .12 财务处 .13 资产经营公司 .15 工会 .16基建处 …….
三、财会档案档号模式解析
正如每个人都有一个姓名作代号一样,档号实际上就是每一卷档案的编号,它固定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列顺序,并为查找和利用档案材料提供出处。
档号模式:
6-2005-CK13.12-23
6-全宗号
2005-年代号
CK13.12-财会档案类目代码及立档单位代码
23 — 案卷流水号
四、立卷注意事项
1、凭证装订前须预先剔除大头针、回形针等金属物。会计凭证与会计帐簿等装钉厚度宜2厘米左右。
2、档案装具及档案封面一律用黑色墨水填写。
3、用计算机打印的账簿、报表、工资清册等案卷须有封面、账簿启用表和目录。封面、账簿启用表、帐户目录须填写完备并印章齐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