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学院(单位):
档案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学校实行文件材料形成部门立卷制度,各单位档案立卷工作是学校档案工作的重要基础。为了加强立卷单位档案工作的制度化、规范化,做好2024年归档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归档范围
根据学校档案工作要求,凡是本校在教学、科研、党政管理和其他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、图表、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属档案范畴。2024年归档的档案主要指2023年度我校形成和处理完毕的各门类文件材料以及2023年以前产生的尚未入馆的档案材料。各单位要根据江南大学各立卷部门档案归档范围,认真做好本单位职能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。
二、归档要求
1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要认真把好归档材料的审核关,档案员要集中精力、集中时间做好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,确保各类文件材料齐全完整、整理规范、安全保密、按时移交至学校档案馆。
2、各单位档案员按照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整理组卷、编排页号或件号、信息录入、打印目录、填写备考表、检查装订,并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后向档案馆移交。档案馆负责各单位立卷工作的业务指导及档案质量的检查、验收工作。
三、归档时间
1、党政部门和能按年度归档部门的文件材料在2024年12月31日前归档,之前年度应归档材料尚未移交的也应及时补交归档。
2、教学部门和能按教学年度归档部门的文件材料在2024年12月31日前归档,之前学年应归档材料尚未移交的也应及时补交归档。
3、科研、基建等部门材料应在项目完成并通过鉴定、验收后两个月内归档,仪器设备相关材料应在开箱验收后归档。
4、财务处及相关财务单位会计核算材料(凭证、财薄、报表、工资等)在本单位保管一年后在次年的12月31日前归档。
5、学校重要事项形成的材料不受上述时间限制,应随时向档案馆移交归档。
各单位档案员如有变动的,请及时告知档案馆,以便档案馆工作人员及时进行业务指导,同时有人员变动的部门也要做好相应的文件材料交接工作,以保证归档工作按时、顺利完成,各单位档案员与档案馆工作人员具体联系名单见附件。
江南大学档案馆
2024年5月31日
附件1党政管理机构、直属单位档案员名单
附件2各学院(部)档案员名单
附件3各部门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